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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商务局关于向卧龙区商务局、宛城区商务局下放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来源:南阳市商务局 时间:2022-09-16 访问量:

卧龙区、宛城区商务局,各相关科室:

按照《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振兴发展十三条意见(试行)的通知》(宛发〔2021〕2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在南阳市宛城区、卧龙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58号)文件精神,为增强中心城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中心城区振兴发展,深化放权赋权改革,按照“能放尽放”原则,市商务局将1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至南阳市卧龙区商务局、南阳市宛城区商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经济管理权限清单及行使方式

(一)权限名称:

1、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备案

行使方式:直接下放

责任科室:市场体系建设科         

责任人:      

电话:  62298331

二、有关要求

一)确保权限下放到位。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推进权限下放,不得随意设置附加条件,不得明放暗不放,不得擅自或变相收回已下放权限,确保1项权限真正放下去、放到位。

二)强化上下协调联动。相关业务科室要指导南阳市卧龙区商务局、南阳市宛城区商务局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厘清职责边界,确保权责清晰、无缝衔接。南阳市卧龙区商务局、南阳市宛城区商务局要主动与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对接,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并建立与省商务厅相关处室业务衔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业务科室要坚持放管结合,切实履行下放权限的监管责任,防止放管脱节。南阳市卧龙区商务局、南阳市宛城区商务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权限,实行全覆盖、零死角监管。


南阳市商务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