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阳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目标新定位,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围绕助力治理现代化,不断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机制建设。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对目录所列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
(二)动态调整、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动态调整、及时公开各级行政机关权责清单,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严格落实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本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科室:法规科〕
(三)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实现商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责任科室:法规科〕
(四)高质量实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特别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商贸科、运行科〕
(二)着力做好稳企业稳增长相关信息公开。做好涉及疫情和企业帮扶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扩大消费需求等相关政策举措信息公开,助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大涉企信息精准公开力度,探索企业专属公开模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责任科室:法规科、运行科、商贸科、外贸外经科、外资经合科、物流科、电商科〕
三、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不断深化政民互动
(一)建立健全重点工作定期发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二)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
(三)及时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信箱、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公布真相、辟除谣言。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原则上办理结果与建议提案内容同步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围绕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照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强化政务新媒体的统一管理。〔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平台管理及操作使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要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责任科室:法规科〕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
(二)完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三)抓好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等工作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