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及省市专题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市商务系统疫情应对工作,经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商务局成立疫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叶挺硕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企事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商务系统应急工作,部署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涉及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情况,检查商务企业的应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型、等级和性质,组织实施事件处置工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件类别、等级和性质及时上报。
3.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人员组成为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具体负责安全值班、人员组织、救援保障、物资供应、通讯联络、信息提供、事故处理等工作。(责任领导:孔繁智)
4.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工作由市场运行调节科牵头,流通业发展科、市场建设科配合,协助事发属地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单位所在地商务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要在事发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报告的同时,向局应急办公室报告。局应急办公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责任领导:孔繁智、田军)
5.疫情期间,组织举办参加的对经贸活动和对外交往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给予减少;如确需举办,需要向省商务厅和相关部门报备并做好防控和应急预案,组织好参加经贸活动和对外合作人员的宣传、登记和观察工作,防止疫情在经贸活动和对外交往期间传播扩散。(责任领导:潘少峰)
6.局机关、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由机关党委和企改办牵头。(责任领导:郭宝剑)
7.局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责任领导:谢北新)
8.局驻村工作队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领导:朱克琦)
突发事件各相关责任科室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应急办公室经确认后迅速通知各有关科室及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二、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局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体成员要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遇有情况,确保随时沟通。
2、应急队伍保障。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商务系统各单位应急队伍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要及时调整、补充和确保应急队伍的完整。
3、车辆保障。系统内的应急车辆保障由局办公室负责,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快速顺畅的车辆保障。
4、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要根据局应急办的统一安排,由各相关商场、超市做好物资储备工作,由局责任领导与责任科室负责调度,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其它地区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局应急办统一协调。
附件:南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附件
南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南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阳市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猪肉、蔬菜、蛋品、奶制品、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类管理;预防为主、科学应对。
1.5市场异常波动等级
1.5.1 I级市场异常波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并涉及到我省;
1.5.2 II级市场异常波动:在省内较大范围或郑州市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1.5.3 Ⅲ级市场异常波动:在南阳市较大范围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1.5.4 IV级市场异常波动:在一个县(区)内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南阳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2.1.1南阳市商务局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商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场运行调节科、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对外贸易发展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调节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担任。成员范围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随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2.1.2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决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有关事项;
(4)指导县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响应工作:
(5)研究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2各县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区商务局成立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商务局的指导下、在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信息监测
逐步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预警体系,对城镇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商品监测范围,监测企业、监测指标、报送时间等由省商务厅确定。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各县区商务局负责督促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商务部门在做好重点企业信息监测工作的同时,应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市商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3.3预警分级
市场异常波动实行四级预警,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Ⅲ级(较重)和IV级(一般)四个级别。
3.4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应当在1小时内向当地商务局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区商务局,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根据综合情况,判定市场异常波动等级,在确认核实后1小时内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
III级预警由市商务局发布,IV级预警由县区商务局发布。市商务局对发生的III级、IV级市场异常波动及时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商务局通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处置机制及程序
属于III级预警的,应急工作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属于IV级预警的,应急工作由有关县区商务局组织实施。
4.2指挥与协调
III级预警发布后,由市商务局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告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和市场巡查制度,各县区商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在市场异常波动消除之前,商务部门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IV级预警发布后,由有关县区商务局市场供应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报当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向市商务局报告。
4.3信息处理
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后,市商务局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各县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信息,核实、了解情况,分析监测数据,明确面临形势,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报告市政府、省商务厅,并通报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政府。
4.4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控制措施
5.1信息引导
及时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2企业供应链采购
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供应商密切合作,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5.3应急生产加工
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企业,承担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加工、分装任务。
5.4区域间调剂
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5.5动用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市、县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市、县区储备物资不足时,再按规定申请省级储备投放市场。
5.6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5.7依法征用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对组织企业调运投放物资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进口商品企业的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6.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处置完毕,经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报省商务厅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有关部门总结应急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7.应急保障
7.1物资保障
市商务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级储备制度,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各县区商务局要建立完善储备制度,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各县区商务局要确定一批大型商场和重点企业,协调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和运输网络,落实紧急情况下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征购、加工、投放和承运企业,建立档案,报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每2年查证落实联系方式、生产结构、生产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7.2交通运输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物流企业组织运力,确保应急生活品供应运输需要。
7.3分销网络
各县区要以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和社区便利店为依托,建立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销售网络,必要时建立临时性商业网点,承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任务,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不断完善,保证紧急情况下生活必需品、通畅供应。
8.附则
8.1名词解释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指:猪肉、蔬菜、蛋品、奶制品、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8.2预案管理和更新
市商务局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完善和修订工作。
8.3奖励与责任
各县区商务局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下市场供应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8.4各县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县区商务局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8.5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6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9.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叶挺硕 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孔繁智 市商务局副局长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王 华 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兼)
成 员:王韶华 办公室主任
李宝明 财务审计科负责人
袁兴嘉 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
齐美发 流通业发展科科长
周红丽 市场运行调节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