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督查、新闻宣传、舆情动态、政务公开、后勤事务等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年鉴、史志的编撰工作;负责全市商务系统脱贫攻坚、政风行风建设。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工作;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经贸团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和有关手续的审批、申报和相关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受理来信来访,承接、协调、处理信访、稳定案件。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
(三)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秩序科)。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放管服”、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负责本单位行政权责清单相关工作;负责局驻市行政审批大厅窗口管理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性措施。
(四)财务审计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基建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各项商务促进政策性措施的拟订和贯彻落实;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稽核工作。
(五)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开发区管理科,南阳市人民政府外商台商投诉权益保护中心)。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性措施;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综合量化考评;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规划境外经贸联络处总体布局工作,进一步完善开放招商网络;牵头负责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组织工作;承担南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性措施;推动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协调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相关开发区设立、撤销的审核工作;负责开发区发展分析统计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研究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与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各类口岸的协调联动工作。
(六)商贸与会展业发展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进行监管。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
(七)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研究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八)外贸外经科。拟订全市外贸促进、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治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全市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口、加工贸易和机电产品进口国际招标组织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申报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责任;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依法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宛设立经贸类常驻代表机构进行初审并监督管理。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和国际货代行业管理。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进行报备管理;依法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审核;管理涉及我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牵头负责我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牵头推动“一带一路”和“空中丝绸之路”经贸合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外商投资管理和国内经济合作科。研究拟订全市外商投资、国内经济合作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审批或备案管理;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间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引进省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负责外地驻宛经贸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市外驻宛经贸机构、我市驻外办事机构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宛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承担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和统计评估工作。
(十一)物流业发展科。拟订全市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促进相关重点平台建设;联系、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工作。
(十二)企业改革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局属企业改革改制管理工作;负责破产企业重组和职工安置工作,组织企业下岗职工开展再就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纪检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六条 南阳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52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第七条 南阳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