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四)拟订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商务领域综合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五)负责全市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市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措施及行业标准,协调推进全市流通领域法规体系建设,推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市物流业发展工作。
(六)协调完善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规划。按照分工负责全市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流通和服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七)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促进和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牵头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实施外贸企业开拓市场活动。依法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企业相关商品配额、资质、招标、进出口许可证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服务外向型产业进出口转化,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八)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规对全市举办的展会活动(含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治谈会、展销会和订货会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九)牵头负责推进和深化全市与其他地区的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指导联系外地驻宛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贸易交流活动。
(十)拟订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推进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全市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全市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负责全市涉及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中国(南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和统计评估工作;承担中国(南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统筹管理、政策指导和统计评价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引导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三)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申报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组织参加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全球跨境电商大会等经贸活动工作。
(十五)配合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做好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